货车超宽2.1米在高速路上行驶,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下。车主13天后取车时,被要求交纳5万余元看车费。这起被广泛关注的“天价看车费”案件有了新进展,车主所在物流公司将首发集团及负责看车的安畅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告上法庭…[详细]
2012年1月29日中午,一辆川A牌照的轿车在陕西省黄陵县境内侧翻进路边沟中,车子吊出沟后,被拖往黄陵县城一个停车场。但随后谈到施救费用时,车主杨先生大吃一惊,“拖车跟我要1500元,吊车更高,要3500元…[详细]
由于超宽2.1米且无超限运输证,从南京运送货物前往包头的一辆大货车于2011年11月11日晚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下。在办完手续联系取车时,大货司机被要求交5万余元的看车费…[详细]
梁先生名下的一辆货车发生故障抛锚,司机下车检修时被后方驶来的出租车撞伤。随后交警要求将货车暂时停到指定的停车场,因为车辆不能迅速拖走,因此叫停车场联系拖车。当梁先生来到停车场被告知要缴纳7200元的拖车费…[详细]
2011年2月13日,来自四川的司机杨刚驾驶一辆集装箱货车翻下山坡。高速路交警到场以后,通知广州花都区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的交通拯救队前来拯救。随后被前来救援的拯救公司一次拖车,要价超6万元…[详细]

“天价”看车费与“天价”拖车费一样,都是超出常理、令人匪夷所思的乱收费,它们乃是垄断和权力之间的媾和物。明里打着市场行为的旗号,实际上是披着行政权力的马甲捞钱。它们搅乱了市场的正常交易,通过排斥竞争者的做法垄断市场,使市场服务变成强迫收费,扭曲了真实的市场价格,从而抬高物流费用,并间接影响到社会流通成本。在这些“天价”背后隐藏着不可想象的潜规则。
安畅分公司及其母公司首发集团都属于企业性质,只有经营服务业务,却没有处罚权利,本就无权扣押或滞留车辆,那么代为看守车辆就属于提供…[详细]
在北京天价拖车费的事件中,拖车41公里竟收取5000元费用,而福安达汽车救援有限公司被曝系怀柔交管部门“唯一指定”拖车公司,一时舆论哗然…[详细]
那些动辄收取“天价拖车费”的公司,竟然还是地方交管部门的唯一指定单位,而一些收费相对便宜的拖车单位,却无一进入地方交管部门的指定名录…[详细]
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的救援公司注册门槛较低,只要在工商部门登记即可,对注册资金没有限制,也不在特许经营之列,几乎处于“无人管”的境地…[详细]
“天价”拖车费之所以会在各地屡屡发生并成为问题,是由于这个市场没有开放,只要各地不再“指定”救援公司,市场能够真正地开放,那“天价”拖车费也就自然会消失…[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行为,用明确合理的收费标准,杜绝没谱的“天价”拖车费。上海实施了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拖车费每次每辆不得超过1500元…[详细]
垄断经营+自行定价必然导致“天价”。相关政府部门放任“天价”存在甚至故意制造“天价”。而实行充分市场化,以救援公司的公平竞争、事故车主的自由选择促使救援费用回归到合理水平…[详细]
公路清障施救,原本该回归公益性。因为公路清障施救本属公安交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此切分出一大块能赚钱的部分转包给商人去任性加价拖车,显属监管失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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